【通知】关于开展2023-2024年度 “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”推荐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-04-30浏览次数:14


各位基层就业毕业生:
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,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决策部署,由教育部高校学生司(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司)、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共同指导,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出资,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特设立“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”(以下简称“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”)。经研究,决定组织开展2023-2024年度“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”推荐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  

一、奖励范围

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”奖励对象为赴基层就业并做出突出业绩的普通高校毕业生。基层就业是指到城乡基层工作,既包括单位就业,也包括自主创业。基层主要包括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、非公有制组织和中小企业,应征入伍(团级及以下单位)。

  

二、奖励名额

2023-2024年度“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”奖励高校毕业生9人(上海市)。每人奖励奖金人民币3万元。2023年已获得该项奖励人员不再重复奖励。

  

三、遴选条件

高校毕业生候选人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:

1.政治合格。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中国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,树立远大理想、热爱伟大祖国、担当时代责任、勇于砥砺奋斗、练就过硬本领、锤炼品德修为。

2.扎根基层。从高校毕业不超过10年(120个月),在基层岗位连续工作时间3年(36个月)及以上,遴选时仍在基层岗位。优先考虑到中西部地区、艰苦边远地区、老工业基地、国家战略行业等基层就业的高校毕业生。

3.工作突出。在基层工作期间,敬业奉献,能力突出,成果显著,在工作领域具有较大影响,得到单位和群众广泛认可。

  

四、申请方式

(一)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56(年限要求均以此计算),逾期不再受理。所有材料请按要求提交,内容需实事求是,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,不予受理。

  

(二)申请人须提供推荐表和个人事迹材料。个人事迹材料主要反映与基层就业相关的工作情况(限2000字),标题要凝练概括本人事迹。相关材料请提供WORD格式电子版,请勿在文档中配图表。同时提供JPG格式的电子证件照(12.5*3.5cm413*295像素)和生活照各1张(1600*900像素)。无需提交光盘、视频等其他材料。

  

(三)请将推荐表、事迹材料和汇总表电子版放至一个文件夹,命名为“姓名+基层就业卓越奖学金推荐候选人汇总材料”,5616点前发送至sesgraduate@126.com,邮件主题同文件名,纸质版推荐表、事迹材料及汇总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(学生实际工作单位)后,邮寄至: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太阳成集团tyc33455cc师生活动中心122123室,就业指导中心收。联系电话:021-67701917


汇总表.docx

推荐材料.doc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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